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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中卫市人民政府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8日
中卫市人民政府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
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今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结合中卫市深化改革工作要点及中卫市的实际,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以更有力举措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消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形成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促进中卫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一、持续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继续精简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及时承接落实自治区下放的审批事项。开展取消事项承接下放事项落实情况“回头看”,确保各项举措落地生效。已取消的要彻底取消,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根据执法依据变化、机构职能调整以及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定期对“两个清单”调整完善。对承接下放审批等事项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和评估,提出解决办法,市本级要确保接得住、管的好,该下放给县(区)的要坚决下放。结合政务服务改革和筹建行政审批服务局,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市编办牵头,市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推行网上受理、办理、监管“一条龙”服务,全面运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系统,实行投资项目审批网上同步受理、同步办理、限时办结、互抄互告、信息公开、阳光运行,实现“精简审批事项、网上并联办理、强化协同监管”目标,大幅缩短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间,推进投资审批速度,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文体新闻出版广电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林业生态建设局、气象局、公安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扎实做好职业资格改革。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清单以外一律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清单以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加强职业资格管理,完善职业资格考试和鉴定制度,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按照职业技能鉴定程序规定,及时归类鉴定工种,合理安排鉴定批次,严格审查鉴定机构呈报的鉴定人员信息,确保鉴定机构鉴定程序和硬件符合相关规定,严格落实考培分离,增强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在全面实施企业“三证合一”的基础上,开展“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和个体工商户“二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进一步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成本。整合优化登记注册模式,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权。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快速退出机制,学习借鉴外省市经验,探索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有关工作,总结试点经验,推行简易注销登记,降低企业退出成本。积极推进企业名称登记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开放企业名称数据库,简化名称登记程序,建立名称自主申报制度,完善名称争议处理机制,强化纠正不适宜企业名称措施,方便申请人自主选择企业名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综合医改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科学的投入补偿机制和合理的人事薪酬制度,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构建科学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推进和规范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开展执业医师多点执业。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借助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医疗”等新技术的应用,建设“智慧医疗云”平台,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和监督检查。按照国家、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制定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向社会进行公布。继续清理、整合和规范由公共财政负担的收费项目,逐步由“清理”转向“监督执行”。进一步加大对取消、暂停、免征、转经营服务性、降低标准收费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国家明令取消、停征和减免收费政策。在对现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清理的基础上,结合中卫市实际,会同银行监管部门建议自治区取消和降低一批不适宜经济发展、影响民间资本投资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有效降低民间资本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落实支持教学科研人员创业创新的股权期权激励等相关政策。制定《中卫市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实施方案》,从机关、事业单位选派科技特派员指导创业。紧密围绕产业发展迫切需求,积极探索兰州大学中卫高新技术研究院与中卫市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合作关系,充分利用兰州大学中卫高新技术研究院人才、技术、研发优势,通过经费投入、政策扶持、项目建设等措施,开展合作攻关和协同创新。(市科学技术局牵头,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以政务公开推动简政放权。市政府各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公开。根据执法依据变化、机构职能调整以及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定期对“两个清单”调整完善,及时公开调整和变更情况,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凡自治区人民政府部门取消、下放、保留的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以及保留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都要以清单的形式进行公开。加大决策公开力度,全面推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采取公开草案、听证论证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市政府办牵头,市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中心、法制办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监管创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九)实施公正监管。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研究制定中卫市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意见,明确监管职责。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年内拿出“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有序推进我市“双公示”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将未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参加2016年年度报告的企业依法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将连续三年未参加年度报告的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实现对市场主体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部门间共享,为加强信用监管、联合惩戒和综合执法提供信息保障。推进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编办、发展改革委、法制办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综合监管。在落实好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卫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要求的基础上,继续拓展执法领域,将市规划、住建、水务等部门的部分行政执法权移交市城管局统一实施,推动城市管理由管卫生、管绿化、管市场向管综合转变。合理划分市及市辖区政府的行政执法权限,加快推进市辖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深化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推进行业内综合执法改革,逐步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和综合执法运行服务保障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消除监管盲区,降低执法成本。(市编办牵头,市政府法制办、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探索审慎监管。对云计算、军民融合产业、光伏产业等一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要区分不同情况,积极探索和创新适合其特点的监管方式,既要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大力支持新经济快速成长,又要进行审慎有效监管,防范可能引发的风险,促进新经济健康发展。对看得准的基于“互联网+”和分享经济的新业态,要量身定制监管模式;一时看不准的,可先监测分析、包容发展;对潜在风险大的,要严格加强监管;对以创新之名行非法经营之实的,要坚决予以打击、加强监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网信办、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局、法制办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政策措施,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进一步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条件,做到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一律允许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凡是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以电信服务、公共交通运输、水电气供应、物业服务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业为重点,着力查处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等损害公平竞争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重大案件。依法制止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开展专利联合执法专项活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等行为,促进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体新闻出版广电局、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政府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十三)提高“双创”服务效率。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政策、信息、法律、人才、场地等全方位服务。依托自治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支撑平台,鼓励引导各类特色众创空间发展,大力推进中卫市的创业创新公共平台和孵化平台培育。建立“双创”政策激励机制和创新创业项目库,落实“双创”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加强创业指导和创业培训,健全服务体系,完善政策咨询、创业培训、项目展示、风险评估、创业孵化、融资服务、开业指导、后续服务的“八位一体”服务平台。继续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商业贷款”一站式服务模式,将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和信用贷款捆绑,实现小资金撬动大市场的杠杆机制为动力,更大程度地满足创业者融资需求。加强培育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开展电子商务创业培训,培育一批专业创业辅导师,落实小微企业各项优惠措施,依托市场主体准入(登记注册系统)载体,建立企业名录,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学技术局,财政局、教育局、工商联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编制发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清单,积极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围绕中卫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境等现状,及早谋划,扎实开展前期工作,切实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后劲与活力。储备一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实施1至2个示范项目,及时跟进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市政、交通、生态等领域,通过政府购买、民间资本投入等方式,促进教育、医疗、养老、健身等服务业和文化体育等产业健康发展,多渠道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提高政务服务效率。认真落实《中卫市“互联网﹢政务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便民服务系统建设,构建网上办事大厅,优化服务,简化流程,年内实现网上审批、网上办事,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线上线下办理。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统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要素。强化部门协同联动,落实建设项目“多规合一”并联审批和行政审批上下联审联办,实现“一站式”办理。(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网信办、发展改革委、规划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快推动形成更有吸引力的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认真执行中卫市“两优”行政审批制度,大幅精简审批事项,着力优化审批流程,大力压缩审批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将全市所有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市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采取“单一窗口、内部流转、网上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模式,逐步实现“一个大厅、一套网络、一张流程图”审批目标,让申请人“走进一个门,办成一揽子事”。梳理确定全市行政审批与公共便民服务事项,制作公布《公共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围绕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作部门权力运行流程图,简化程序,优化流程,以量化指标约束倒逼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增强改革实效,做到依法规范,全面准确,公开透明,高效便民。(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编办、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部门要把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聚焦“痛点”、瞄准“堵点”,勇于探索创新,狠抓落实。要从中卫市的实际出发解决中卫市的实际问题。要充分发挥牵头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一盘棋”意识,增强改革的协同性、联动性、实效性,统筹谋划、合力推进。要加强对已出台措施和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专报市人民政府,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对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问题,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要主动与市政府法制办对接、同步推进。要做好改革经验总结推广和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改革氛围。改革中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